退換貨方式
商品鑑賞期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Star Lace 提供您享有商品到貨的七日鑑賞期權益,是由消費者完成簽收取件的隔日開始算起至第7天止。
7天鑑賞期內方能申請退貨(取件或管理員簽收的隔日開始算起至第7天止,例如:管理員簽收的時間是12/20,其七天鑑賞期起訖日為12/21~12/27,12/28即無法申請退貨)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客服信箱:ec.service@starlace.com
客服專線:0800-050-500
※ Star Lace 僅提供「只退不換」的退貨服務,取貨後如有不適合、瑕疵或收到錯誤商品於7日鑑賞期內(非試用期,包含例假日)商品全新狀態下可辦理退貨。
退貨須知
商品須保持完整
1.須保持吊牌未拆剪(如拆剪吊牌視為已使用,恕不接受退貨)、無下水、無外穿使用、無髒汙、無味道。2.試穿時如您有化妝請特別小心,若衣物上沾有粉妝或香味時,恕無法接受退貨。3.非正常試穿,已長時間穿著、已有使用摺痕或髒污或味道,恕無法接受退貨。4.在商品上加工,例如:繡花、裁剪、打印……等非商品原樣,恕無法接受退貨。
附件須保留完整
1.夾鏈袋、紙盒皆須保持完整不影響二次銷售。(退回時請使用無油墨之材料包裝)(勿於商品夾鏈袋、紙盒上直接黏貼退貨單)。2.衣著等商品請務必退回所有包裝配件。
優惠商品須一併退回
1.多件優惠&買一送一...等優惠活動,須一併寄回活動內的商品,若無一併寄回店家有權不受理退貨。2.贈品、加購品...等商品須於退貨時同時退還,若無一併寄回店家有權不受理退貨。
貼身衣物無法退貨
依消保法公告:基於衛生原則,內衣褲、發熱衣、貼身背心、襪子等貼身衣物,一旦售出即無法退貨。
紙本發票須寄回
若訂單為開立紙本發票,無論全部退貨或部分退貨,務必連同紙本發票直接夾帶包裹一併寄回,如訂單非開立紙本發票,則不需理會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- 超過 7 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- 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- 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- 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退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本公司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
退款說明
信用卡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會直接把款項刷退至原付款的信用卡帳號中。
貨到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